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在前期高质量完成文物“四普”各项准备工作基础上,5月以来,全市各普查工作队按照普查任务及工作流程,用“坚韧+勤恳”的工作态度对辖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基本状况逐一开展普查,扎实高效推进全市文物“四普”实地普查阶段工作。
一、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实地普查工作已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对全市444处三普文物点进行现场复查,完成率84%;已完成69处新发现遗址点的实地普查工作。年底前,我市文物普查复查率至少达到90%。
二、全面部署,督导推进
市委、市政府以及旗县、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四普工作,充分发挥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层层传导,精心部署;部门之间通力配合,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市、县级四普领导小组均正式发文全面部署工作,均制定了实施方案、宣传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市普查办多次召开四普工作推进会和调度会议,以推进普查工作进度。在全市的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上,分管副市长、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专门通报了各旗县区普查工作进度。为确保按时完成实地普查任务,我局还采取约谈旗县文旅局局长的方式对普查工作进度慢的旗县进行督导。
三、提升能力,积极沟通
为了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我市举办了全市四普培训会和四普工作交流会,为旗县普查人员提供畅通交流平台,保障普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度。在实地工作中,各旗县区普查队与市级指导组、自治区普查办保持良好沟通,及时沟通普查中的问题与经验。
四、“普查+”在行动
鉴于文物多处于偏远地区、文保工作人员人手有限的实际情况,多个旗县采用“普查+”的形式,在开展普查工作的同时,结合两线信息采集、阴山岩画数字化数据采集、文物安全巡查等工作,实现跑一趟、完成多项工作的效果。
五、督促经费,强化宣传
截至目前,2024年度我市市县两级财政已落实专项资金135万元。对于经费落实不足的旗县区,市普查办将持续督办。
大力宣传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依托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市县两级文物行政部门围绕四普工作的重大意义、四普工作进展等方面进行宣传。截至目前,我市共发布四普新闻宣传报道95篇,其中文字稿件73篇,发布视频22个。还通过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以及传统节日活动现场,采用再现文物场景、悬挂横幅、立展架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开展宣传,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传单、“四普”记事本、抽纸盒、文物保护宣传页等纸质宣传资料5000余份。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将继续加大文物普查工作力度,推动复查与新发现两项任务协同并进,争取年内完成实地普查工作。此次文物普查工作不仅是对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一次全面摸底,更是对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的一次重要推动。巴彦淖尔市将以此次普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让文物资源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